职工护理假证明
人事处:
兹有_____职工___,男,其配偶___于___年__月__日产育一子(女)。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特此证明!
本人签字:
本人单位盖章:
武汉纺织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