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网上申报的,申报后应及时将有关证件送街乡卫生计生部门审核。
2、夫妻及其子女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1张。
3、《生育证申请表》1份。
4、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不在申报街乡的,应提交其户籍地乡镇街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5、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地不在申报街乡的,应提交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地乡镇街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6、双方或一方属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未收养过子女的还应提供再婚方的《离婚证》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7、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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