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财务处、校医院共同协商,现将2014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11月28日(星期五):阳光校区(在职教工及学生)。
12月1-2(星期一、二)阳光校区(在职教工及学生)
2.周五及下周一、二在阳光校区报销在职职工和学生。其中,周五、周一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优先,周二学生医药费报销优先。在职职工、学生的药费报销,实行常态化。财务到东湖、南湖校区上门服务时,仅对离退休老同志。
因医院启用了新管理系统,报销教工需提供职工工号(请各部门办公室主任提前告知所在部门职工的职工工号)、校医院门诊转诊单、转诊医院病历、住院费用报销须提供住院汇总清单,学生还需提供大学生医保缴费凭证。
三、报销票据时限:2013年6月—2014年11月。
注:由于学校实行国库支付,医药费报销全部实行打卡穿盘,请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报销时提供农行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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