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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4年11月24日 12:58      点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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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的通知


返回 转至新闻网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点击率: 111 发布日期: 2014-11-24

经财务处、校医院共同协商,现将2014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及地点:

11月26日(星期三):东湖校区(离退休职工)。

11月27日(星期四):南湖校区(离退休职工)。

11月28日(星期五):阳光校区(在职教工及学生)。

12月1-2(星期一、二)阳光校区(在职教工及学生)

备注:

1.周三及周四仅限报销离退休职工;

2.周五及下周一、二在阳光校区报销在职职工和学生。其中,周五、周一教职工医药费报销优先,周二学生医药费报销优先。在职职工、学生的药费报销,实行常态化。财务到东湖、南湖校区上门服务时,仅对离退休老同志。

二、报销须提供:

因医院启用了新管理系统,报销教工需提供职工工号(请各部门办公室主任提前告知所在部门职工的职工工号)、校医院门诊转诊单、转诊医院病历、住院费用报销须提供住院汇总清单,学生还需提供大学生医保缴费凭证。

三、报销票据时限:2013年6月—2014年11月。

四、签字地点:

东湖校区:东湖医保所

阳光校区:阳光校区医院三楼会议室

南湖校区:南湖校区医院三楼

五、报销地点:三校区计财处会计科

注:由于学校实行国库支付,医药费报销全部实行打卡穿盘,请广大教职员工及学生报销时提供农行卡号。

财务处 校医院

2014年11月24日